職業健康檢查(occupational medical examination) 指通過醫學手段和方法,針對勞動者所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可能產生的健康影響和健康損害進行臨床醫學檢查,了解受檢者健康狀況,早期發現職業病、職業禁忌證和可能的其它疾病和健康損害的醫療行為。職業健康檢查是職業健康監護的重要內容和主要的資料來源。職業健康檢查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離崗后以及應急健康檢查。
職業健康檢查的作用主要有:
1、檢索和發現職業危害易感人群;
2、及時發現健康損害,評價健康變化與職業危害因素的關系;
3、及時發現、診斷職業病,以利及時治療或安置職業病人;
4、為職業危害評價、職業危害治理效果評價提供科學依據。
1.上崗前檢查
上崗前健康檢查的主要目的是發現有無職業禁忌證,建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員的基礎健康檔案,上崗前健康檢查均為強制性職業健康檢查,應在開始從事有害作業前完成。下列人員應進行上崗前健康檢查:
(1)擬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新錄用人員,包括轉崗到該種作業崗位的人員;
(2)擬從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業的人員,如高處作業、電工作業、職業機動車駕駛作業等。
2.在崗期間定期健康檢查
長期從事規定的需要開展健康監護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勞動者,應進行在崗期間的定期健康檢查,定期健康檢查的目的主要是早期發現職業病患者或疑似職業病患者或勞動者的其他健康異常改變,及時發現有職業禁忌證的勞動者。
3.離崗時健康檢查
(1) 勞動者在準備調離或脫離所從事的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崗位前,應進行離崗時健康檢查,主要目的是確定其在停止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時的健康狀況;
(2) 如最后一次在崗期間的健康檢查是在離崗前的90日內,可視為離崗時檢查。
4.離崗后醫學隨訪檢查
(1) 如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具有慢性健康影響,或發病有較長的潛伏期,在脫離接觸后仍有可能發生職業病,需進行醫學隨訪檢查;
(2) 塵肺病患者在離崗后需進行醫學隨訪檢查;
(3) 隨訪時間的長短應根據有害因素致病的流行病學及臨床特點、勞動者從事該作業的時間長短、工作場所有害因素的濃度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
5.應急檢查
(1) 當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應及時組織健康檢查,依據檢查結果和現場勞動衛生學調查,確定危害因素,為急救和治療提供依據,控制職業病危害的繼續蔓延和發展,應急健康檢查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開始;
(2) 從事可能產生職業性傳染病作業的勞動者,在疫情流行期或近期密切接觸傳染源者,應及時開展應急健康檢查,隨時監測疫情動態。
目前主要開展的檢測項目分為:
一、粉塵:煤塵、電焊煙塵、水泥塵、石墨塵等粉塵類職業病查體
二、化學因素:鉛、汞、錳、砷、鋇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甲醛、硫化氫、苯、甲苯、二甲苯等化學毒物類職業病查體
三、物理因素:噪聲、高溫、高氣壓、低氣壓、微波、局部振動、紫外輻射等物理因素職業病查體
四、生物因素:炭疽桿菌、布氏桿菌等生物因素職業病查體
具體事宜請聯系健康查體事業部 電話:0536-3086655 郵箱:tyykjc@sdtyyk.com